2007年4月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电视购物莫听商家乱吹嘘
吴韩君

  金华消息  今年2月上旬,义乌市民骆先生冲着“一盘带子中有两万首歌”的电视购物广告,花699元钱买了“三精”牌歌王DVD。然而,这盘令他心动的带子却出了质量问题。
  质量问题是在3月15日发现的。“当时播放了不到一个小时,带子就卡住了,不断重复几句歌词。而且,备用带放到同一首歌时也出现了同样问题。”骆先生打通购物热线反映问题时,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是已经过了“三包”期限,需要送到相关部门鉴定是人为破坏还是质量问题。然而,该电视购物的经销商在广州,将带子送去鉴定十分麻烦。
  据了解,目前电视购物纠纷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夸大商品的实际功能,不履行自身承诺。因为市民在选择电视购物时,只能通过广告了解其商品,难以对商品进行比较、鉴别和挑选。对此,有关部门提醒:电视购物时一定要确认经销商的地址,并及时索要购货凭证,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,务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和商家交涉,要求退货,切勿轻易放弃合法权益。